
市纪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开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司机7名(持B证司机2名,持C证司机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在驻马店市区常住的男性公民。
(三)原则上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在部队从事驾驶工作的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四)驾驶里程10万公里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六)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至2017年4月18日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驾驶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和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负责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采取技能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技能测试以场地考试和路试为主,具体测试方案由市车管所制定。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素养、文化水平和安全驾驶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其它综合素质。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技能测试占60%,笔试和面试各占2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进行等额初选,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考核、体检,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于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经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其他事项
坚持从严控制、从严管理、依法使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市纪委 2600638
市劳动就业处 2833513
2017年4月11日
新蔡县
李桥回族镇人民政府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受县人社局委托,李桥回族镇人民政府为李桥回族镇脱贫攻坚办招政府购岗工作人员5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二年。
招聘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待遇:全日制统招本科1850元/月,另加乡镇工作补贴200元,政府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普通本科一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发给服务合格证,凭证书三年内在参加新蔡县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笔试成绩加2分。普通本科二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发给服务合格证,凭证书三年内在参加新蔡县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笔试成绩加5分。全日制统招专科1750元/月,另加乡镇工作补贴200元,政府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以上人员录用后签订聘用协议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龄连续计算。镇政府统一提供食、宿,享受本乡镇干部待遇。
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个人简历一份
报名截止时间:4.14日上午9:00。
报名联系电话:
李昌盛13526379982
李新理13513860679
黄卫岩13525331539
报名地点:新蔡县李桥回族镇人民政府院内脱贫攻坚办公室
李桥回族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测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15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驾驶员11名,文秘类辅助人员3名,法律类辅助人员1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热爱检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检察工作保密规定。
3、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持有准驾车型为C1以上驾驶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龄。
4、报考文秘类辅助人员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新闻专业或文秘专业学历,报考法律类辅助人员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要求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吸毒史,无传染病史,无色盲,无严重驾车违章记录。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2017年 4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706房间。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基本简历(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携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有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5张;
4、报名者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面试。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录工作程序
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驾驶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驾驶员岗位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我国现行交通管理法律、规章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查驾驶员驾驶操作技能水平。
文秘类辅助人员和法律类辅助人员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写作能力和写作知识水平。
2、文秘类辅助人员和法律类辅助人员面试,主要内容是: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3、考察。驾驶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50%,文秘类辅助人员和法律类辅助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果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发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根据测试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检察院派遣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月工资1400元(食宿自理,单位不提供住房),检察院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六、报名联系方式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话:0396-8048103,13939657522